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68期)。
其中,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标称广西仙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姬松茸”(150克/袋、仙珠及图形、2023-07-1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39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该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干制食用菌中不得使用。干制食用菌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公开信息显示,广西仙珠食品有限公司是广西目前较大的专业从事农副产品深加工、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有桂圆肉、桂圆干、荔枝干、木耳、田林八渡笋、永福罗汉果、百色香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