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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您: 清明节及“三月三”假期食品安全要注意!

来源:中国食品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1-04-02

  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假期将至,各地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4月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易引发食物中毒。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在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购买食品需留意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等标签标识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如发现漏气、异味、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情况,不宜购买。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要进行认真的查验。同时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追溯调查。在购买烤乳猪、白切鸡、青团等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时,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

  二、外出就餐重选择

  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尽量选择环境卫生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不食用野生动物,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使用公勺公筷,杜绝餐饮浪费,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三、野生食材防中毒

  4月,野生蘑菇、野菜等生长迅速,易发生误采误食导致中毒,不要购买、食用野生蘑菇、野菜、河豚鱼等野生动植物。

  四、自行加工防风险

  自行加工制作食品时,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

  五、祭品食用需谨慎

  烧肉、烧猪、烧鹅、白切鸡、青团、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市民应注意祭祀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

  六、发生事故急处置

  消费者在消费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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