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共44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为:所有抽样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豆制品样品29批次,合格样品29批次;粮食加工品样品78批次,合格样品78批次;肉制品样品15批次,合格样品15批次;乳制品样品30批次,合格样品3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81批次,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样品75批次,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139批次,合格1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平果县千福油厂生产的花生油,样品编号为SC20451000630100051,黄曲霉毒素 B检验结果为37.7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广西西林县那佐苗族乡那佐村老街屯13-1号岑文武生产的花生油,样品编号为XC20451030630800104,黄曲霉毒素 B检验结果为44.1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田阳县旺福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样品编号为DC2045102162990043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538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田阳县旺福食品批发店销售的开口笑(油炸面制品),样品编号为DC20451021629900433,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681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田阳县岗新饼店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样品编号为DC2045102162990043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520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田阳县岗新饼店销售的开口笑(油炸面制品),样品编号为DC2045102162990043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280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隆林周丽饮食店销售的油条,样品编号为DC2045103163480020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1116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