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12大类食品60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8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益阳华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香辣味)(酱卤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湘西杨氏兄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辣脆骨,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湖南省邱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猪头肉(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家湘人食品商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冈市奇七味重庆特色小面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桑植诚信专业合作社销售的生态香米,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长沙市雨花区天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省天农农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味脆肠(速冻食品),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省天农农家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长沙市岳麓区浙家餐馆销售的油条,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岳麓区浙家餐馆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邵阳、张家界、益阳、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